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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總部 添加時間:2017-06-25 10:19:03 瀏覽:
各分公司、項目部:
元旦、春節即將來臨,正值農民工返鄉的高峰期,也是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易出現矛盾的敏感期,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粵建管函〔2008〕416號)的要求,為采取有效措施規范各在建工程工人工資、材料款支付行為,預防和解決拖欠建筑工人工資、材料商材料款等問題,經公司研究決定,現要求各分公司、項目部做好如下工作:
一、全面排查摸底,實施重點監控
1、各分公司、項目部必須確保春節前每月對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材料款拖欠、勞動用工合同簽訂、工人工資發放和使用的分包隊伍及務工人員情況組織摸底排查。對使用外地民工的工程,其工人工資的發放情況,要逐項逐人進行排查,確保一個不漏;對已竣工的工程,必須徹底清理排查,確保將工人工資、材料款足額發放。
2、各分公司、項目部對在建工程進行全面跟蹤統計,根據其施工進度情況,認真核對工程量完成情況以及工程款、材料款支付憑證,未按時發放的工程項目,應制定支付方案,排出支付計劃,積極籌措資金,確保如期支付,維護企業誠信。
二、明確責任,把支付工作落到實處。
1、各分公司、項目部排查時,要嚴查各在建工程的勞動合同簽訂情況,一定要按《勞動合同法》的要求簽訂,切記要注明工資的發放時間。發放工資時,一定要造《工資發放表》,注明發工資時段,發放人、領取人都得親自簽名存檔備查,并報一份給公司人事部備案。凡發現沒有按規定辦理的,應在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工資保證金,強制發放給工人,并暫停辦理一切業務,情節嚴重的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。
2、各分公司、項目部必須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務工人員本人,嚴禁發放給“班頭”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。發放工資后,應在工地現場立即公示。
3、對按規定將勞務分包給勞務公司的,各分公司、項目部應及時做好勞務費的月度結算和支付工作,負責監督勞務公司將工資足額發放到務工人員手中,并保留好相關記錄資料,以防出現勞資糾紛。
上述工作落實的情況,請各分公司、項目部于11月20日前向公司作專題書面匯報,公司近期要組織人員進行專項檢查。
廣東五華二建工程有限公司
2010年1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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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公告